答:建议按员工和支付月份逐项核对工资明细、实际付款、扣缴税额和申报记录。通过公司账户发放更便于对应;由老板代发的,应补齐真实支付资料。发现差异先查明原因再处理更正,不能用补做现金记录替代实际转账事实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|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219/n810744/n3752930/n3752974/c3970366/content.html
答:应根据真实用途办理并保留依据。公司转给股东个人的款项主要有四类,处理各不相同:任职报酬(工资)看薪酬制度和个税;分红看可分配利润及股东会决议并按20%扣缴;报销看真实经营支出凭证;归还借款看公司原有债务记录。只写"往来款"不会自动解决税务问题,转账额度由银行结合账户情况管理,不存在统一限额。建议整理近12个月公私往来记录,逐笔标注用途、金额、凭证和责任人,对无法解释的款项先核查,不再继续滚动挂账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|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219/n810744/n3752930/n3752974/c3970366/content.html
政策参考: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· 财税〔2003〕158号 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2416/c5202842/content.html
答:主要问题是公司收入是否完整记录、资金归属是否清楚,以及银行对交易真实性的核验。属于公司的款项不因进入个人账户就不入账、不申报;按真实交易归集收入,支付工具或收款账户不同不改变应税性质。多渠道收款应从订单出发统一核对收入、手续费、退款及资金转入——客户支付100元、平台扣费后到账98元,通常不能把98元当作全部交易收入。建议整理收款与订单对应关系向会计完整提供,逐步规范收款安排,不要用拆分账户或现金收款隐藏销售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237365/content.html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195081/content.html
答:可以按真实业务收取货款,并将银行流水、合同和业务资料交给会计核对。客户暂不需要发票,不代表不能使用对公账户,也不代表不确认收入;应按业务实际情况处理开票、未开票收入及申报,不能为避免入账改用私户收款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|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09/c5237365/content.html
答:先确认拟使用的币种、收付款业务及银行是否支持相应结算服务,再联系银行了解开户资料。例如需要美元、欧元、英镑或港币结算,可先按币种整理业务清单。实际开户条件、流程和时间以承办银行审核为准。
政策参考: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|https://flk.npc.gov.cn/
答:应区分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:基本存款账户通常只能开立一个;确有经营需要的,可向银行申请一般存款账户。不同账户的用途和功能存在区别,应在开户时一并确认,不能只按账户数量选择。
政策参考: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|https://flk.npc.gov.cn/